
【法】 civil juristic act
民事法律行为(Civil Juristic Act)的定义与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核心在于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将内心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通过行为(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对外表达。例如签订合同、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等均属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基于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体现民法“意思自治”精神(《民法典》第133条)。
行为直接追求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
行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43条)。
部分文献亦译为 Civil Legal Act,但前者更贴近大陆法系术语体系。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
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成年人、法人合法代表)。
无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否则可撤销)。
如合同条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则无效。
事实行为(如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效果,无需意思表示;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取决于当事人意图。
准法律行为(如催告、通知)的效果由法律直接规定,但需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不受表意人意志控制。
权威参考来源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核心概念,其定义和内涵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133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本质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特定法律效果。
主体适格
行为人需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包括两方面:
法律效果
旨在引起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动(如买卖、赠与等),且内容需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
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的主要差异在于: |对比项 |民事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 | |--------------------|--------------------------------|--------------------------------| | 核心要素 | 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 无需意思表示 | | 法律效果 | 取决于行为人意图 | 由法律直接规定 | | 效力状态 | 可能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 | 仅存在合法与否(如侵权是否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
原《民法通则》强调“合法性”,《民法典》已取消这一限制,将无效、可撤销等行为均纳入“民事法律行为”范畴。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类型或案例,可参考《民法典》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吡啶二羧酸吵声单片阵列计算机二级胺货币标准胡说简并性甲烯胱氨酸进口控制金属磨条聚硅氧烷合金开办费用开菲小粒开元音阔叶狗舌草硷扩展树状态文法辣根菜属邻近链路站硫酸辛可宁茫茫煤锹面肌抽搐墨西哥黄夹竹桃挠性波导姘妇气喘吁吁的森法迪驶过烁酸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