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tax lien
imposition; levy; taxation
【经】 imposition of tax
【经】 lien
课税扣押权(Tax Lien)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允许税务机关扣押、变卖纳税人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以下是基于汉英法律术语的详细解释:
课税(Taxation)
指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Tax Authority)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对欠税人财产行使扣押权(Lien),属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扣押权(Lien)
在英美法中指债权人通过法定程序扣押债务人财产的权利。课税扣押权特指税务机关的税收优先权(Tax Lien Priority),即税款清偿优先于普通债权。
中国法律框架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可对逾期未缴税款者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经责令限期缴纳无效后,依法拍卖/变卖(Auction)抵税。
美国税法对比
根据《国内税收法典》(IRC)§6321,美国国税局(IRS)可对欠税人财产自动产生法定税收留置权(Statutory Tax Lien),无需经法院判决。
优先性(Priority)
税收债权通常优先于抵押债权外的其他债权,如中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税收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标的范围(Scope)
可扣押财产包括不动产(Real Property)、动产(Personal Property)及银行账户资金,但需保留生活必需品。
中文术语 | 英文术语 | 定义说明 |
---|---|---|
课税扣押权 | Tax Lien | 税务机关对欠税财产的扣押权利 |
滞纳金 | Late Payment Surcharge | 逾期缴税的附加罚款 |
税收优先权 | Priority of Tax Claims | 税款清偿的法定优先顺序 |
行政强制执行 |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 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履行义务 |
权威参考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官网政策库)
- 美国国税局(IRS)《税收留置权指南》(Publication 594)
- 《元照英美法词典》"Lien"条目(法律出版社)
- 联合国《税收征管实务指南》(UN Practical Tax Manual)
课税扣押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采取扣押财产以强制征收税款的权力。以下是具体解释:
课税
指国家依据法律对纳税人强制征收税款的行为,主要形式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目的是保障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活动。
扣押权
通常指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财产实施强制扣留的措施。例如,法院可扣押被执行人财产以防止转移。在税收领域,扣押权特指税务机关对欠税人财产的强制控制权。
适用前提
程序要求
《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可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例如,第40条指出,对逾期未缴税款且无其他财产可执行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扣押其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课税扣押权是税务机关保障税款征收的重要法律手段,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平衡税收强制性与纳税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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