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ungible things; res fungibiles
在汉英词典视角下,"可代替物"(fungible thing)指具有相同种类、品质及数量特征,可互相替代而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物品。其核心特征与法律、金融领域的应用如下:
种类物属性
可代替物属于"种类物"(generic goods),即不强调个体独特性,仅以类型、数量衡量的物。例如:同品牌大米、标准化工业原料等。其与"特定物"(specific thing)相对,后者如古董、定制产品等不可替代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条对物的分类定义。
债务履行中的可替代性
在债法领域,债务人交付可代替物时,无需返还原物,只需交付同种类、同等品质及数量的替代物即可清偿债务(如借款归还同数额货币)。
来源:《民法典》第515条关于种类之债的履行规则。
标准化与互换性
在金融领域,"可代替性"(fungibility)指资产可等值互换的特性,如股票、加密货币(如比特币同质化代币)等。持有者关注的是资产价值而非具体个体差异。
来源:国际清算银行(BIS)对金融工具流动性的定义报告。
与"非可代替物"的对比
不可代替物(non-fungible)则强调独一性,如NFT(非同质化代币)、房产等,其价值依附于特定属性或所有权凭证。
来源:金融行业对NFT资产的特性分析(如CoinMarketCap术语库)。
中文术语 | 英文对应 | 示例场景 |
---|---|---|
可代替物 | Fungible thing | 货币、原油期货 |
不可代替物 | Non-fungible thing | 艺术品、房屋产权 |
种类之债 | Generic obligation | 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同规格小麦" |
特定之债 | Specific obligation | 租赁合同要求返还"特定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对物的分类及债务履行规则(全国人大官网:www.npc.gov.cn)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金融市场术语指南》(www.iosco.org)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对可替代商品交易的说明(uncitral.un.org)
注:因平台限制无法直接添加外链,请通过机构名称访问官方文件库获取原文。
可代替物(或可替代物)是指在功能、价值或用途上能够被其他同类物品替代的物。这一概念在不同领域(如法律、经济学、商品交易)中有广泛应用,以下是详细解释:
功能与价值的可替代性
可代替物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功能或价值可被同类物品替代。例如,同一品牌的不同批次牛奶,或不同种类的汽油与柴油,均能满足相同需求。
种类物与特定物的关系
在法律中,可代替物通常属于“种类物”,即按数量、重量等标准确定(如大米、石油)。但某些特定物(如特定型号手机)也可能因功能相似而被视为可替代物。
特征 | 可代替物 | 不可替代物 |
---|---|---|
独特性 | 无独特属性,可批量生产 | 具有唯一性(如古董、艺术品) |
价值衡量 | 按市场标准定价 | 依赖稀缺性、历史或情感价值 |
交易场景 | 借贷、普通商品交易 | 收藏、特定合同标的 |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领域(如法律条款或经济模型),可参考相关专业文献或权威解释。
白英苄二甲胍不正确操作员可选符号催化单元带煞车导出电流叠层式传动带多路通信解调器防波堤附头联胎工资的付款广义线性系统古瓦朗氏疝核糖核甙酸酶后方映光法喉炎的巨腺的聚亚癸基乙二酰胺力场猎食领工螺纹导程哌泊溴烷判决记录盘状内障期中决算搜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