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付(Abandonment)是保险法中的特定概念,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如船舶、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将标的物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从而要求保险人按全损赔偿的法律行为。其核心含义包括:
权利转移
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所有权及附随权利(如残值处理权、追偿权)完全转移给保险人。例如,船舶沉没后,船东通过委付可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全损金额,同时沉船所有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推定全损前提
委付仅在保险标的符合"推定全损"条件时适用,即实际全损虽未发生,但修复或回收成本超过标的价值的法律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46条)。
不可撤销性
保险人一旦接受委付,不得撤回,需承担标的物后续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沉船打捞费用或油污赔偿)。
"Abandonment"在普通语境中意为"放弃",但在保险法中专指"委付",需区别于"Surrender"(退保)或"Waiver"(权利放弃)。例如:
"The insured declared abandonment of the cargo due to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被保险人因货物推定全损发出委付通知。)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的在线法律数据库链接,来源标注以中国《海商法》条款及权威法学著作为依据。建议读者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获取实务细节。
委付是保险领域(尤其是海上保险)中的专业术语,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推定全损时,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附带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以换取全额赔偿的法律行为。以下是详细解析:
当保险标的物(如船舶、货物)虽未完全灭失,但修复费用超过其价值,或实际全损无法证明时,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转移标的物全部权益的请求,从而获得全损赔偿。这种权利让渡过程即委付。
关键点 | 说明 |
---|---|
适用范围 | 主要见于海上保险,如船舶、货物全损争议场景 |
权益转移 | 包括标的物所有权及附带的债权、债务 |
时效性 | 保险人需在合理期限内回复,避免拖延理赔 |
该制度平衡了被保险人的快速获赔需求与保险人的风险控制,是海上保险特有的损失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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