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座法庭庭长英文解释翻译、王座法庭庭长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chief justice of the king's bench
分词翻译:
王座的英语翻译:
throne
法庭庭长的英语翻译:
【法】 president of law court; presiding judge
专业解析
王座法庭庭长 (Wángzuò Fǎtíng Tíngzhǎng)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王座法庭庭长”特指英国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e)中“王座分庭”(King's Bench Division)的最高司法负责人。其英文对应职称为President of the King's Bench Division(若君主为女性时曾称 Queen's Bench Division)。该职位是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体系的核心角色之一,地位仅次于英格兰及威尔士首席法官(Lord Chief Justice)。
一、核心职责与职能
- 司法领导权:主持王座分庭的审判工作,负责审理重大民事案件(如商业纠纷、人身伤害索赔)与部分刑事上诉案件,并对分庭内的法官分配案件拥有管理权。
- 行政管辖权:监督分庭运作,制定审判程序规则,确保司法效率与资源协调。
- 上诉法院参与:作为资深法官,可被选派至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或英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审理重要上诉案。
二、历史沿革与权威性
王座分庭起源于中世纪英格兰的“御前法庭”(Curia Regis),直接服务于君主司法权。现代王座法庭庭长一职由《1971年法院法》(Courts Act 1971)正式确立,取代了历史上的“王座法庭首席法官”(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其权威性源于:
- 宪法地位:由君主根据首相建议任命,为终身制职位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 判例法影响:王座分庭的判决对英国普通法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尤其在合同法、侵权法领域。
三、术语辨析与汉英对照
- “王座法庭”(King's Bench Division):区别于家事分庭(Family Division)和大法官分庭(Chancery Division)。
- “庭长”(President):区别于其他分庭的“主事官”(Chancellor of the High Court,即大法官分庭负责人)。
权威参考来源:
- 英国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对高等法院结构的官方说明,详见《英国司法体系指南》(Guide to the UK Judicial System)。
- 《牛津法律词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对“King's Bench Division”及“President of the King's Bench Division”的释义(第9版,ISBN 978-0198802525)。
- 英国最高法院官网对高等法院分庭职能的历史沿革介绍(基于《1873年司法改革法案》及后续修订案)。
网络扩展解释
“王座法庭庭长”是一个具有特定司法背景的职位,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解释:
一、基本定义
“王座法庭”(Queen's Bench/King's Bench Division)源于英国司法体系,是高等法院的重要分支,主要负责重大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侵权案件等)。其庭长(President of the Queen's Bench Division)是法庭的首席法官,负责领导审判工作并管理法庭事务。
二、职责与职能
- 审判领导:主持重大案件的审理,确保司法程序符合法律规范。
- 行政管理:监督法庭日常运作,包括案件分配、法官团队协调等(参考中国法院庭长的管理职责)。
- 司法决策:参与制定或解释司法政策,影响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
三、历史与现状
- 起源:英国历史上的王座法庭曾是皇家司法权的象征,庭长多由资深法官担任。
- 现代演变:如今在英国,该职位与“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职能有所关联,但具体权限因司法改革调整。
四、与其他职位的区别
- 与中国法院庭长的对比:中国法院庭长主要分管具体审判庭(如民事庭),职能侧重案件质量管理(),而英国王座法庭庭长职权更广泛,涉及司法政策层面。
五、补充说明
若用户所指为其他国家的类似职位,建议进一步结合当地司法体系确认具体职责。需要区分的是,“王座法庭”这一名称可能因法域不同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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